今天在看《愤怒的蒜薹》。我认为文学作品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敢于写“丑”。这其中包括的是一种“人的狼狈”。比如写高羊被捕时候被吓得流尿,读得我恍若已有尿意,在槐树林里他的尿渍干了之后边缘的痕迹像“天边的云团”,多么奇怪有精彩的比喻。写他被拷在树上,惊得蝉尿冰凉地落在他的脖颈。写高马和他们团长小姨子偷腥,要去闻她身上的狐臭,其实他也不爱她,这些非常生理性的,很丑陋的模样,其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该有的样子。对比一些写手,在写人物的时候,都是完美无缺的,肌肤吹弹可破的,皮肤白嫩光滑的,帅得漂亮的,总感觉对于活生生的人都缺乏感知力,是一种笔力和想象力的孱弱。